貼標籤 (markov)
衛生署長楊志良為了談話性節目質疑國光疫苗的安全性, 說出"絕對尊重專家的意見, 不過要是非專業的評論, 他會當作耳邊風."楊署長是往媒體身上貼標籤 - "醫學不專業"標籤
這樣的標示不見得不對. 只是, 很多事情都不是"原則上"對不對, 而是在那樣的"原則"下, 是否低估了"例外"的份量.
先說個衛生署不專業的陳年往事. 好幾個十年(decades)之前, 衛生署以醫學專業的姿勢倡導"公筷母匙預防肝炎". 當年肝炎還沒有分成現在這麼多英文字母, 衛生署主要是為了防制國病 B 肝. 後來才弄清楚講明白(也可能當年就明白, 只是高官們不知道): B 型肝炎只透過血液傳染, 公筷母匙無法預防 B 型肝炎. 衛生署的專業形象破滅後, 衛生署高官依然笑盈盈地在課堂上自誇: "偉大的政策雖然不能預防 B 肝, 但是誤打誤撞預防了 A 肝, 因為 A 肝是透過食物、飲水、唾液傳染的." 公筷母匙政策也推動了台灣的保利龍餐具文化, 造就了今日的保利龍垃圾山, 高官們對於這點應該是當作耳邊無風了.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在檳榔盒的警語 "十個口腔癌, 九個哺檳榔", 是另一個"醫學不專業"的傑作. 如果檳榔導致口腔癌, 標語應該是 "十個哺檳榔, 九個口腔癌". 現在的警語根本倒因為果, 而且邏輯不通, "十個口腔癌, 九點九個吃米飯"可以證明米飯比檳榔毒嗎?
口腔癌防治日定在十二月三日, 起因於一篇討論檳榔、菸、酒與口腔癌關聯性的論文(J Oral Pathol Med 1995; 24: 450-453). 這篇論文提到抽菸的人罹患口腔癌是一般人的 18 倍, 嚼檳榔的人罹患口腔癌的機率是一般人的 28 倍, 既抽菸又嚼檳榔罹患口腔癌的機率陡升為 89 倍, 若又喝酒, 則罹癌風險是一般人的 123 倍. 這篇論文雖然指出嚼檳榔是最危險的, 至於推波助瀾讓罹癌危險升至 123 倍, 抽菸、喝酒應屬功不可沒.
如果嚼檳榔的黑手苦力應該為他們未來的口腔癌多繳些健保費, 抽雪茄和喝紅酒的紅頂商人是否也該為他們未來的口腔癌、肺癌、肝癌、胰臟癌、膀胱癌貢獻更多的健保費呢? 在醫療專業上, 抽雪茄和喝紅酒有比嚼檳榔上流到哪呢, 可是我們的專業官署只會對下說三道四, 向天借膽也不敢對上流指桑罵槐啊!
***某前衛生署長防治愛滋病的演講, 搭配卡波西肉瘤流湯流膿的幻燈片, 有句口號: "生時難過、死時難堪". 她以為愛滋病都是不自愛才感染的. 事實上, 除了她定義的不自愛行為之外, 有的小孩是出生就被感染的、有的是血友病輸血感染的、有的是被自己的配偶感染的. 把愛滋病和不自愛畫上等號, 也沒多專業, 不是嗎?
對於性傳染病, 教科書告誡說: 不要讓病患有道德上的罪惡感. 因為那對於診斷, 治療和防治這類疾病都沒有幫助.
當病人努力的向我說明他老婆往生後, 從沒在外頭亂來, 我常需要很努力的跟他說明: "我不認為你有在外頭亂來, 就算有也不要有罪惡感, 如果買春是管不住自己, 也只不過是和忍不住一直買名牌包, 一樣的貴族病. 好! 如果買名牌包、名跑車的二十歲小夥子沒有罪惡感, 為什麼你要有罪惡感呢?"
***很多人被貼標籤是因為他是少數、是弱勢, 而不是因為他做錯事.
貼標籤是手上沒有科學證據, 只有強力膠的政客最亂來的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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