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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力新聞: 四方報 匯聚四方移工聲音
在越南時,范草雲是一名擁有優異文字能力的記者,後來,她來到台灣從事幫傭工作,每天負責打掃三間透天厝、為幾十個人做飯洗衣。她讀著以越南文寫成的《四方報》潸然落淚。被僱主解僱後,范草雲開始逃亡生涯,在桃園龜山的森林裡,致電張正請求他持續寄這份報紙給她,《四方報》是越南勞工撫慰疲憊心靈的精神食糧。
為甚麼逃跑?張正說,范草雲對於超過負荷的工作並不以為苦,只是被僱主解僱後,藍領移工別無選擇,只能被遣送回國。來台灣賺錢的目的尚未達成,只好選擇逃跑。至今,有兩萬多名的移工行蹤不明,他們不偷不搶卻必須日夜恐慌於警察的盤查。《四方報》為這些逃跑移工開闢專欄,讓他們得以抒發「不得不逃跑」的理由與心情。
《四方報》致力於追求與維護藍領移工在台灣的基本人權。他們曾經撰寫「沒有服務,何來服務費」的專題,指出仲介向移工收取服務費的不合理。文章一出,有幾名比較大膽的泰籍移工便拿著報紙向仲介據理力爭,丟失的權益在《四方報》的協助與自己的親身努力下,索討回來。除此之外,諸如基本工資調漲、取消外籍配偶財力證明等有關移工權益的議題都是《四方報》所關心的。
這份報紙剛柔並濟,除了嚴肅的人權問題,更多的是體現移工自身的情感價值。越南幫傭陳氏桃除了打掃做菜,當她的雙手握住畫筆,更可揮灑出一幅幅關於家鄉、關於愛情、關於勞動的美麗圖畫。《四方報》提供了移工以文字或圖畫紀錄生活的平台,有人用不嫻熟的中文寫下對僱主的感激之情,有人畫蛋糕祝福在越南的妹妹生日快樂,有人寫情詩,有人將自己失敗的婚姻化作文字……越南配偶與勞工豐饒的情感躍然紙上。
為了避免成為「一座越南民族沙文主義的堡壘」,除了外配外勞的議題,《四方報》收錄許多如同志、跨性別與原住民等弱勢團體的相關報導,因為「弱勢集結起來比較有力量」,樂生療養院就曾躍上《四方報》的版面,在台灣的越南人,從此與台灣本身的弱勢族群有了連結。
張正於獨立媒體《立報》當了十幾年的記者,接過三、四封讀者迴響,《四方報》發行之後,他一天接到三、四十封利用衛生紙、月曆紙、各種廢紙書寫的信件,熱情的來信證明《四方報》成立的價值。「動員讀者一起關心公共議題」是張正身為媒體工作者十幾年來的願望,這個願望在《四方報》成立後有了具體的實踐。《四方報》成為一個「練習發聲的場域」,讓移工有勇氣在異地爭取權益,紓解情緒。
「證明他們是人」是張正,也是許多外籍勞工權益工作者的信念之一。《四方報》立基於台灣對外勞權益的漠視,張正半開玩笑地說「希望這份報紙趕快倒掉」因為當外勞終於能夠得到平等尊嚴的對待,又或者有其他報刊挺身為他們爭取權益時,這份報紙就算是功成身退。因為除了越南與泰國,還有柬埔寨,還有更多為台灣奉獻勞力的異鄉客,渴求一份屬於自己的刊物。
延伸閱讀:
BỐN PHƯƠNG 越文四方報 Bao Bon Phuong
สี่ฝั่ง 泰文四方報圖說一:<四方報>主編張正。
圖說二:來自馬祖的讀者以中文寫下來台灣的心情。(翻拍自越文<四方報>第二十五期第二十五版)
圖說三:讀者圖文並茂的投稿。(翻拍自越文<四方報>第二十五期第二十六版)
多關心在周遭的每個人
陸配當第3者 竟擬逐出境 | 頭條要聞 | 蘋果日報 | 20100520 | 昔日新聞 | 壹蘋果網絡
陸配當第3者 竟擬逐出境
內政部離譜規定 遭批把人當「三等公民」
2010年05月20日蘋果日報放大圖片【王家俊、黃揚明╱台北報導】內政部為防陸配假結婚真賣淫,日前統一解釋,有妨害風化、妨害婚姻、妨害家庭紀錄的大陸配偶,不准其來台依親或居留,已許可居留者,可撤銷或廢止,遣返回中國。陸配與人權團體昨聞訊後無不質疑:「標準誰認定,官員自由心證嗎?」並痛罵:「行政濫權,逼死人!」
人權歧視
上述統一解釋令,刊在五月十八日公告的「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中。台權會政策倡議部主任葉亭君批:「陸配待遇不如一般外配,根本是三等公民!」
「台婦外遇有事嗎」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秘書長張育華反問:「台灣配偶外遇,會有事嗎?」根本是歧視條款,何況目前正研究通姦除罪化,「為何對陸配差別待遇?」張育華氣憤說:「違反善良風俗誰認定?官員自由心證嗎?移民署根本擴張行政裁量權。」
台大社工系副教授王雲東也說,妨害家庭的標準模糊,若陸配穿著暴露,台籍配偶質疑不守婦道,「難道也要被遣返?」他擔心新規定「硬是區分台灣人、外配、陸配三種階級了!」
在桃園縣政府擔任志工的陸配陳雍感慨,她協助的陸配個案中,很多人是被迫賣淫,「如果因此無法在台居留,難道要逼她們自殺?」已取得長期居留的陸配袁小麗質疑:「政府如何界定妨害婚姻?這是道德問題,不應以法令規範!」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提醒移民署、警政單位,執法上應對陸配友善,「不要讓人感覺歧視。」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常務理事黃江南希望陸配能比照適用《移民法》,或是有量刑標準,例如被判刑刑度一年以上,才撤銷依親或居留許可申請,否則很不公平。妨害良俗優先遣送
解釋令引發爭議,移民署副署長張琪昨說,日前一名陸配賣淫遭警查獲,撤銷居留,檢察官認為其情可憫,不起訴,陸配竟一狀告上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政院判定移民署處置無效,「搞得移民官不知如何執法,不得不祭出法規來擋!」移民署長謝立功說,頒布新解釋令,是因撤銷居留權條件,包括有犯罪行為或紀錄及妨害社會良俗等,而這兩項法規會產生競合,未來執法以妨害風化等得遣送為優先,不代表規定更嚴格。
取消陸配居留權 規範
◎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行為或有妨害風化、婚姻、家庭紀錄
˙不予許可其依親、長期居留或定居申請案,已許可居留者,得撤銷或廢止,3年內不得再申請。
◎未滿一年徒刑之刑事案紀錄者,或判1年徒刑
˙不予許可並撤銷或廢止其依親、長期居留許可。申請定居者,只要檢不起訴、緩起訴或緩刑、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拘役等,即不予許可。
◎與台灣人民結婚,有事實足認係通謀而為虛偽結婚
˙不予許可依親、長期居留或定居。5年內不得再申請。
◎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不予許可依親、長期居留或定居。5年內不得再申請。
資料來源:前兩項規定見於「大陸人民在台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後兩項規定見於「大陸人民申請在台灣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案件經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不得申請期間處理原則」
台灣官員真的有嚴重的人權歧視傾向
尊重外族 先解除語言偏見|言論新聞|中時電子報
台大教授陳毓文調查新台灣之子的學業表現,發現他們成績不差,有些還頗為出色。這研究提醒國人,儘管大多數的外籍配偶來自開發中國家,但其子女智商或學習能力可能處於高度開發狀態,我們不應以貌取人。不少心理語言學家曾經提出一種主張,認為出身於雙語乃至多語家庭的孩童其心智上的可塑性優於其他同儕。陳教授的研究結果和這種理論有些不謀而合,間接證實了新移民的後代仍是可造之材,他們不宜自暴自棄。
但該項研究也指出新台灣之子面臨的人際關係障礙,尤其同學間經常以「泰勞」或「菲庸」的用語取笑他們,乃至投以「老師,你要說印尼話,他才聽得懂!」等玩笑式的教室言談,不免造成其心靈傷害。這種現象凸顯了一件事實,即是一般國中小學生對這類新移民子女可能心存負面觀感,認定其母語(父語)是等而下之的語言,難以和華語或其方言相提並論。無獨有偶,台北縣也傳出台灣雇主強迫印尼籍勞工超時加班,甚至要求信奉回教的女外勞吃食豬肉的新聞,引發違反人權的爭議。這兩個事例使我警覺到,有些國人對於特定族群的人士欠缺尊重,對於特定國家的文化心存輕視,而這類心理傾向都和潛意識裡的語言偏見脫離不了干係。
英國學者喬納森.格林曾研究英美等國的種族問題,夙以語言偏見的論述而著稱。他認為語言偏見的產生乃是根植於種族、國家的刻板化印象,儘管這種刻板化印象令人不悅,但它確實存在,會將和種族有關的語言結構引領進入一個領域,遠比那些直覺性惡意更加灰色,更加幽微。他還提到,儘管語言偏見有時候不易察覺,「但傷人者不惟棍棒和石頭而已,言語同樣會令你受傷。」
歐、美等主要移民國度的先前經驗顯示,語言偏見往往是種族歧視、文化衝突等問題的導火線,而三者有時候會相互激化,產生推波助瀾的效應,往往導致劇烈的社會紛爭。台灣本質上是一個極具包容心和融合力的社會,但是伴隨著外籍人士和新移民的湧入,佐以跨國婚姻者子女數量的增加,既有的人口結構勢必被迫改變,種族上、文化上的歧異性必然日趨明顯,語言隔閡的現象也在所難免。為此,我們應該思索如何採取因應之道,有效防範語言偏見這道伏流,以免它沖蝕了既有的種族融合和政治安定的根基。
至於語言偏見的化解有賴於語言的學習和使用,至少也必須從培養國人對於外族語言抱持欣賞、理解的態度來著手才行。在這方面,教育部將印尼、泰國、越南三國的語言納入高中第二外語課程的構想值得推崇,如果能夠結合社會教育工作者的心力,將上述語言定位為社區語言,積極透過地方性的圖書館來擴充相關的文化教育資源,則國人接觸這些語言的機會大為增加,便容易產生親切感,效果也會更加卓著。(作者為嘉義大學外國語言學系教授)
是阿!不要再小鼻子小眼睛了!
Viewing 台灣人討好金髮碧眼 一見外勞變臉 | 外勞人權受歧視 | 聯合新聞網
黑皮膚是「外籍勞工」,白皮膚是「外籍人士」~~~可悲...
Viewing 逼回工吃豬肉 台醜聞傳國際 不吃就扣薪褻瀆回教
一點都不意外,如果你看到很多人的態度,就知道終究是有這種現象~


